來自星星的你,我看了.
最羨慕的是都教授四百年來始終如一的俊美外型.
外星人,不用輪迴的.
他們只有精神體(靈魂),沒有肉身的.
這劇情雖然不符宇宙通識,但是張力卻很大.
照理,能從蟲洞返回地球,應該不叫做外星人了.
都教授,是人還是鬼?
我想應該沒有人會深究!
對於這個外星人與地球人的愛情故事,
我是被感動的.
都教授在大限將至的時候(將回到外星的家)對千頌伊說:
一個人的時候不要看星星,
不要找我在那顆星.
我會想辦法回來!
到這裡,我已經淚流滿面!
但我不是千頌伊!
我只是覺得,若是有人對我這麼說,我可能會投降.
說<可能>,是因為靈界對我是有規範的.
我的一切狀態,<必須在因果之內>才可行.
這就好比都教授只要輕輕的一個吻,就能高燒不退.
一樣是一種規範,一種無形的限制力量.
若是再違規?那就等著喪失我們的超能力吧!
但是,為了找到真愛,
地球人也應該要經過淨化處理才可以,這樣才公平啊!
為了真愛,
靈魂應得已轉化,若非如此,就不配擁有真愛.
都教授的耳朵,很厲害.
我覺得,像狼吧!
通靈人的耳朵也不差喔!
我們可以聽到一個人(你們應該說是鬼靈)的聲音,
也可以聽到一群人(鬼靈)的聲音.
我比較特殊,還能看見.
所以我總覺得我們的地球早就超載多時,人滿為患!
都教授穿越時空,很快.
我也很快.
而且我不用咒語,不用燒香,就能來去自如!
不過,我沒辦法談一場前世今生的愛情.
因為,前世是男生的情人,今生是女人喔.
這怎麼能談呢?與靈魂不符啊!
都教授的移動速度很快很快.
我可能比他更快!
通靈人可以在秒速中穿越好多次元.
說起來很玄但是很有趣,
我看<來自星星的你>,總是不忘超級比一比.
我還可以看見週圍朋友即將發生的事,只是不能說.
我想,這是靈界給我最大的約定.
來自星星的你,都教授.
下次來到地球,
希望你已經找到停留可長可久的方法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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