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清芳離婚了,雖然覺得可惜,但我仍為她,拍手叫好!

做得好啊!不必委屈求全!

人生苦短,做自己想做的,才是真快樂,真幸福!

 

幾年前,我也曾經離婚!

不想掰著手指頭數,所以我不知道離婚的時候,是幾年前!

還記得先父當時告誡我,慎選結婚對象,並列出三大原則!

第一,身家要清白.

第二,學經歷要相當.

第三,要比自己大三到五歲!

 

當年要結婚的時候,我把先生帶回家給爸爸過目!

爸爸是,反對的!

不准結婚!這是我爸的命令!

是我要結婚,又不是你要結婚,我不是來得到你的<同意>的,我是來告訴你,我要結婚了!(這是當下,我對我爸的回應;是不是很勇敢?)

 

先生是客家人,爸爸認為嫁給他,我會吃苦!

先生是記者,爸爸認為記者是文化流氓,不夠高尚!

先生和我一樣大,爸爸認為他肯定不會包容我的壞脾氣!

 

後來我通靈,能看見鬼也能看見神,把先生嚇壞了!

有一天我告訴他,我又看見了誰誰誰,他叫我不要干擾他的生活;所以我立刻打包走人!三個月後,就簽字離婚了!

 

離婚以後,先生仍然幫我看著特教班,在我生病住院的時候!

電腦壞了,打電話給他,一叫就來!

熱水器壞了,他也來修!

就這樣過了不知道幾年,他見證了我的通靈,並不是鬼附身!

於是我們又結婚了!

 

我的生活,幾乎充滿著對先生這個人的,需求!

沒有他,我真的十分,不方便!

有時他特別嘮叨,像極了我媽,這讓我覺得厭煩!

我常常叫他安靜點,他會很生氣地說好,過一會兒很快就忘記又要找我說話!

先生是個好人,這我明白!

我常跟先生說,萬一有一天我又要跟你離婚,那一定是我不夠好,請多多包容!

 

前兩天,我跟先生說,追我的男人,非富即貴,你是最窮的一個!

先生說,我是憑真本事追你,不是用錢追妳!

說得真好!

比唱得還好聽!

 

豪門婚姻,未必可以幸福快樂過一生!

王子公主離婚,說不定是因為太有錢呢!

女人,幸福不幸福,只有自己知道!

多愛自己一點吧!

加油喔!天下的女人們!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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