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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時候雖然三妻四妾是合法的,表面上看起來要欠下感情債好像也不太容易;事實上,因果卻不是這樣計算的喔!

 

雖然三妻四妾在當時是合法的,但是他卻是<強迫>把妳娶回家當妾,造成當時妳的怨氣深遠!這樣的他,就形成感情債的事實!

除此之外,當時的他還冷落了<元配>;被冷落的女人,也會形成怨氣,不過自妳進家門之後,又與這個元配有了瓜葛!先生,妳和她;三人共了<業>!不論這個業是不是妳願意承接的,妳都必須承接!

 

今時今日的先生,看起來應該是有外遇的!

我不會幫妳做決定! 該怎麼應對先生的外遇問題?我會以因果面為妳做出解釋和說明!

 

妳和先生,是相欠債!

有妳該討的,也有他要討的!

希望外遇的那個,不是<元配>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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