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自星星的你,我看了.

最羨慕的是都教授四百年來始終如一的俊美外型.

 

外星人,不用輪迴的.

他們只有精神體(靈魂),沒有肉身的.

這劇情雖然不符宇宙通識,但是張力卻很大.

照理,能從蟲洞返回地球,應該不叫做外星人了.

 

都教授,是人還是鬼?

我想應該沒有人會深究!

 

對於這個外星人與地球人的愛情故事,

我是被感動的.

 

都教授在大限將至的時候(將回到外星的家)對千頌伊說:

一個人的時候不要看星星,

不要找我在那顆星.

我會想辦法回來!

 

到這裡,我已經淚流滿面!

但我不是千頌伊!

我只是覺得,若是有人對我這麼說,我可能會投降.

說<可能>,是因為靈界對我是有規範的.

我的一切狀態,<必須在因果之內>才可行.

這就好比都教授只要輕輕的一個吻,就能高燒不退.

一樣是一種規範,一種無形的限制力量.

若是再違規?那就等著喪失我們的超能力吧!

 

但是,為了找到真愛,

地球人也應該要經過淨化處理才可以,這樣才公平啊!

 

為了真愛,

靈魂應得已轉化,若非如此,就不配擁有真愛.

 

 

都教授的耳朵,很厲害.

我覺得,像狼吧!

通靈人的耳朵也不差喔!

我們可以聽到一個人(你們應該說是鬼靈)的聲音,

也可以聽到一群人(鬼靈)的聲音.

我比較特殊,還能看見.

所以我總覺得我們的地球早就超載多時,人滿為患!

 

都教授穿越時空,很快.

我也很快.

而且我不用咒語,不用燒香,就能來去自如!

不過,我沒辦法談一場前世今生的愛情.

因為,前世是男生的情人,今生是女人喔.

這怎麼能談呢?與靈魂不符啊!

 

都教授的移動速度很快很快.

我可能比他更快!

通靈人可以在秒速中穿越好多次元.

說起來很玄但是很有趣,

我看<來自星星的你>,總是不忘超級比一比.

 

我還可以看見週圍朋友即將發生的事,只是不能說.

我想,這是靈界給我最大的約定.

 

 

 

 

來自星星的你,都教授.

下次來到地球,

希望你已經找到停留可長可久的方法.

 

 

 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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