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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文章我會不斷重發 希望能提醒大家尊重原創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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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天早上(0804)我就看見我的文章跑去別人的部落格

還搶下**宗教超自然**分類文章的第一名

(玫瑰**靈異體質**的文章被人盜用)

 

原本我是想算了   利益眾生這是好事

 

昨天早上(0805)

又看見自己在跟自己的文章打擂台

心中的不悅和生氣漸漸堆積

 end.JPG    

 

 截至發文時對方仍未取下我的文章

 

中午前夫擔心我會被颱風吹跑了

於是打電話給我

 

電話接通

他老兄立刻聽到我語氣裡的不高興

我胡亂的說完文章被盜用的事

還說我很聰明的跑去對方的格子留言

 

前夫聽到我去留言就說: 

妳真笨啊!!為什麼通知他?

不動聲色採證就好!!

妳不知道著作權法?

不知道網路侵權該怎麼辦?

文章寫那麼好有什麼用?

我每天閒來無事上網找盜用我照片文章的人

有人盜用是好事  坐在家裡都會發財

妳應該高興才對  為什麼生氣?

我幫妳搜證存檔吧

智慧財產權   請妳上網看清楚

 

 

前夫是記者   所謂的文化流氓

對付網路侵權者他十分上手

 

我很乖

乖乖上網探尋相關問題並特地發文與朋友分享

 

 

 

網路侵權或在網路上的不當行為(都是要賠錢的):

一   著作權  發文當下立刻生效盜用者依法賠款

二   侵害或侵入個人隱私

      (沒事不要公開說出別人的秘密)

三   譭謗或散布未經證實侵犯第三人之言論

      (一 )  不記名 未登錄的詆譭作者的留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你不要以為這樣留言就找不到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凡走過必留下證據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(二 )  沒事別公然說某家餐廳的東西不好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小心被告

 

 

四   從事不法行為:

     色情交易~毒品交易~黑槍交易

     暴力恐嚇~賭博抽頭~詐騙~仙人跳

     散布色情~引人自殺言論

 

五   仿冒商品~仿冒商標

 

 

以上是網路上一不小心就會犯的錯

提醒大家 

別以為網路是公開的自由的  就可以亂來

網路警察可是很精明的

 

另外

盜用他人的文章不只在人間要賠款

到了天上的第七法庭還得再賠一次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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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玫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